鄭中信:關於家庭關係的裂痕:談《我們與惡的距離》〈裂痕〉

關於家庭關係的裂痕:
談《我們與惡的距離》〈裂痕〉
(鄭中信/撰文)

(刊登於在地方人文空間《在地方好》第十七期「盡頭」(2019/07/20, No.17)

什麼是裂痕?它出現的條件是什麼?會在什麼樣的時刻,以什麼樣的形式,出現在什麼樣的地方?我們該如何看待裂痕?它是否有修補的可能?又該如何修補?

閱讀《我們與惡的距離》總許多與切身有關議題,可以細細的討論。在第三單元〈裂痕〉中,描述每個家庭,因為成員的遭遇而出現傷口。例如:新銳導演應思聰,在精神壓力下,出現妄想,擅自侵入幼兒園拍攝前導片,造成家屬恐慌;懷疑被姊姊(應思悅)、房客(李大芝)告密,而被警察監視,甚至持刀威脅,最終診斷出思覺失調症(舊稱精神分裂症)。應思聰本身,需要面對的是,如何接受病症的降臨,面對藥物治療之後身體靈活度,以及思考反應的下降,乃至於重新找回生存的自信心。而應思聰的家人,如何接受無法痊癒的病症,選擇與病患相處的方式,如何處理相應而來的醫療花費。如何面對他人的眼光,乃至於調適他人的不接受,影響到婚姻關係。精神疾病的發生,以及不可預期的身體疾病、殘缺、失功能種類很多,光是在高齡化社會下,高齡者因為身體老化,記憶日益減退,器官機能衰減,生活越來越無法自理的問題,便足以讓家庭成員陷入膠著,出現人際關係的裂痕。

對於工作的過度專注,造成對於家庭的疏忽,因而無法有效溝通,也會促成裂痕的出現。例如:律師王赦一心一意維護人權,當女兒被青年導演(應思聰)所挾持,拍攝電影,爾後被警察所攻堅、逮補,女兒得以安全返回。懷孕的妻子(丁美媚)抱著女兒,期望丈夫王赦的守護,一起回家。王赦的焦點卻是被逮補的對象,試圖提醒警察,註記犯人的狀況。受驚嚇的家人,無法適時安撫,相對於丈夫對於罪犯的關心,形成巨大的差異。另外,丁美媚基於校園安全,基於對家人的關心,意圖讓女兒轉學的想法,未能獲得認同,乃至於離家出走,搬到娘家暫居,更進一步促成夫妻之間的緊張關係。避免對伴侶狀況的疏忽,不也是我們需要再三提醒的事嗎?

我們會如何看家人的意外,會以斥責的態度,責備家人的不小心,還是會關心家人身心的狀態。姑且不談劇情中的男孩(劉天彥),在電影院看電影時,因為隨機殺人犯(李曉明)槍擊死亡。如果作為電視媒體總裁的母親(宋喬安),因為接聽工作電話而離開兒子,又因為想要讓自己獲得暫時的喘息,暫時於電影院外喝杯咖啡,並未立刻返回。當兒子想要找尋母親,在戲院裡跌倒、受傷,母親會有什麼樣的心情?除了擔心孩子的傷勢,對於自身的責難之外,恐怕也會擔心不在場的家人,會用何種心態看待意外的發生。在害怕責難的焦慮中,家庭關係的疏離,成為另種壓力的來源。可否試著提問,當家人發生了某些疏失,我們是否可以給予絕對的信任,與家人共同面對意外的發生?此外,過度自責中的家庭成員,是否忘卻了生活的未來性,連帶使得家人隨之一同喪失了未來?

至於犯罪者(李曉明)的家庭成員,因為家人的犯罪,對自身的信心、彼此的關係產生了懷疑。另外,也因為輿論壓力,民眾以公審、連坐的形式,成為陪葬,更加劇了情緒的糾結。劇情中母親為了讓女兒(李曉文)逃離人間煉獄,刻意斷絕聯繫,成為父母健在的孤兒,形成了另種關係的斷裂。姑且不談犯罪的形式是否致人於死,當家人的犯錯涉及法律制裁,諸如吸毒、偷竊、詐欺、重婚、肇事逃逸……等等罪行時,我們會用什麼樣的態度看待?又會與何種方式,與當事人、其他家庭成員、親屬、朋友談論?當犯罪者是他人的家庭,我們又會以何種態度,看待犯罪者的家人?

當我們以旁觀者的角度,觀看《我們與惡的距離》單元劇,批評社會亂象的同時,或許也可以稍微在入戲與不入戲之間,思考自己會如何面對類似的問題。(未完稿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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