鄭中信:參與9/29高雄反送中集會側記

參與9/29高雄反送中集會側記
(鄭中信/撰文)

大約七點半抵達高雄捷運凹子底站反送中活動現場,剛好看見一群警察,沿著舞台的右側人行道,將一位中年男子帶離開。男子後方有喧囂的聲音,攝影記者從會場各處,向這位男子離開的方向移動。很顯然,這位男子造成了騷動。雖不知這名男子做了什麼,但是自此之後,直到活動結束,都沒有發生干擾的狀況。與台北場次,何韻詩被統戰人士潑紅色不明液體,傷害活動參與者的情況來說,高雄場次,是相對平和。

會場四周散佈著不同的警政系統,似乎特別集中於舞台後側。在兩側的人行道的連儂牆(右邊人行道)、留言布條(左邊人行道),都有特別安排警員站崗。在人群的最後方,特別安排兩位頭戴黃色工程帽的青年,手持香港反送中標語,具有標記會場最後端的功能,警員似乎會隨著這兩位青年的前後移動,也移動警戒線。會場四處可見頭戴黃色工程帽的青年,有的待著口罩,有的則沒有,派送宣傳單、貼紙、明信片。趁著拿取明信片的機會,詢問頭戴工程帽的女性青年,得知黃色工程帽是工作人員的標記,而她來自香港。在連儂牆附近,有位外國青年,特別準備自己烘焙的餅乾,免費提供點心,還準備了飲水。

會場讓人印象深刻的是,安排香港青年分享經歷,為了保護人身安全,上台分享的青年,都戴口罩、工程帽,背對舞台演說。令人印象深刻的是,有位不善於北京話的男性青年,努力的讀著手機上的稿子,斷斷續續的詞彙,有時不清楚表達的語意,與會人員依然沈靜的聆聽。有位女性青年分享如何撲滅催淚瓦斯,以至於眼睛、口鼻、皮膚刺痛,身理期混亂,經血顏色黑濁;遇到警察驅離,深怕自己移動得不夠快速,導致後方同胞被拘捕,直到現在依然驚恐,在分享尾聲高喊口號時,情緒潰堤。相對於香港青年,台灣青年較沒有實際的威脅,登上聚光燈的舞台,較接近於展示身份、展演自我,輾轉呈現台灣當前的自由言論、民主價值。

活動會場中央與周邊的組成,有明顯的年齡差異。坐在中間的民眾,大多是身穿黑色短T的青年,站在人行道的,大多年紀稍長,也有帶著孩童的家庭。不論是主持人或是上台的講者,約略都提到了同溫層的問題,但是,具有相似理念的人群,因為反送中的場合齊聚一堂,卻因為年齡的差異,區隔了區域,年輕的朋友與年長的朋友都鮮少主動邀請對話。各自所在的區域,也以小群體分佈,看不出有陌生對話。活動尾聲以溫馨的方式結束,避免激情,單向訊息有沈澱的機會,同溫層中的同溫層沒有太多的接觸,光譜似乎看不見變動。







在地方人文空間《在地方好》第二十二期「學運影像」

在地方人文空間《在地方好》第二十二期「學運影像」(2019/08/31, No.22)



















用模糊、緩慢、重複呈現國家暴力

談馬立群(2015)〈公器〉

(鄭中信/撰文)

警政系統是排除國家內部「敵人」的軍隊,當警察進行武裝,以維持社會治安為由,進行狀況排除的行動,被設定的目標,即是國家的「敵人」,警察得以在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下,行使武裝的權力與力量,予以排除。弔詭的是,國家內部的敵人,不見得依附於國家種族中心主義,姚人多曾在臺灣的歷史脈絡下,提出所謂社會治安的維持,是在對立分化的法則下,透過找出敵人、形塑敵人、對付敵人、消滅敵人的程序,建構出國家的「想像共同體」。敵人的定義在臺灣複雜的歷史環境中,處於混淆、模糊的狀態,所謂的敵人更加接近於國家「不想要的人」,存在政治立場的區隔(姚人多,2014:297)。

在「不想要的人」的意義賦予中,這類的人一旦碰觸或越過某種界線,警政系統會啟動機制,配合相應的法律條文,給予捕捉、監禁、制裁。而警察做為國家的公職人員,在國家組織的框架之下,被賦予維持治安、執行命令的職責,必須遵從層層下達的命令,以屢行公職人員的義務。因此,公職系統不存在個人意願的價值判斷,當國家給予「敵人」的認定,下達排除的命令之後,必當進行任務的執行,不可選擇性的執行或是不執行命令。未服從、未執行命令的公職人員,將被視之為怠忽職守的瀆職行為,被法律所制裁。

當2014年3月24日凌晨,中正第一分局局長方仰寧在行政院前,下達前進的命令時,做為國家公職人員的武裝警察,勢必遵從命令、行使職權,進行部隊推進、狀況排除。但是,命令以何種形式行使?又該行使到何種程度?在執行命令時,所遭遇的敵人,也會因為身份、訴求、行動、情緒等等的差異,而有不同形式、不同程度的反應,面對現場各種不同情境的敵人,是否該用統一的模式應對?Michael Lipsky於《基層官僚:公職人員的困境》書中曾經提出,做為命令的執行者,自身卻也存在「裁量權」的判斷問題(蘇文賢、江吟梓譯,2010:34)。

在這次行政院武裝驅離群眾的事件中,媒體或是立基認同國家「敵人」、「不想要的人」的意象建構,批判聚集的群眾;或者同情「敵人」被武裝排除的情境,斥責行使職權的公職人員;或者不認同「敵人」身份的賦予,直接批判決策命令的意識型態;或是憐憫公職人員,被迫遵從職責的賦予,執行國家命令,因而對於警察權力的行使,出現差異性的播報。

不論學生攻擊警察,或是警察毆打學生,警察與學生雙方的受傷狀況如何,衝突中展現何種攻擊形式,以及受傷流血畫面的擷取,媒體分別站在不同的立場,認同或拒絕抗爭事件下的群眾身份認定,選擇衝突的現場與角度,將各自所捕捉的「此曾在」,給予驅離行動中,警察「適切執法」、「執法過當」的評價。套用Marita Sturken與Lisa Cartwright《觀看的實踐》中的說法,媒體的觀看(looking)本身,已經具有特定的意識型態,在觀看的意願下,選擇了聚焦的對象,選定特定文字、聲音與畫面的內容。讀者在被篩選過的訊息中,被召喚(interpellation)成為公民群眾,接收媒體所製造的意義,在他者提供的意識型態下,形成共同的參與,觀看「再現」(representation)的現場(陳品秀譯,2009:204)。因為讀者的不在場,讓讀者難以擺脫媒體訊息的影響。

馬立群做為資深的媒體記者,深知媒體的主導權力。他採取個人行動創作的方式,脫離新聞共同體,擺脫集團的一致性操控,藉以保持個人觀點與作品獨立性。他於2015年發表的影像〈公器〉(Public Institution),以警察權力的行使做為議題,將武裝警察驅趕佔據行政院的群眾影像陌生化,完成看似新聞的形式,卻又迥異於新聞,接近於紀錄片或民族誌的影像。另一方面,透過影像模糊與緩慢,以及聲音重複等的陌生化處理。讓讀者閱讀中斷,脫離既定的閱讀習慣,重新喚醒自身的觀看意識。藉以解除讀者已經被訕動的情緒,脫離已經輸出的意識型態,在陌生訊息的情境下,重新組裝影像的判讀,保持閱讀的思考,將價值判斷的權力歸還給讀者。

當然,這種衝撞他者意識型態的行動,本身也是意識型態的行使,衝撞意圖的背後,也存在著不同的價值,影響著讀者的觀看。對於事件的價值判斷,讀者不見得可以脫離媒體的觀看。但是,馬立群衝撞過程的展演,及其陌生化的操作,卻可以展示其個人反抗制度規訓、影像規訓的意識與行動,開啟規訓的細縫,讓讀者理解媒體的「觀看」,理解訊息的操控。

延伸閱讀:
KAIAK WEN(2015)〈318學運一周年紀實錄像創作「公器」—馬立群〉(刊登於「城市美學」網站)(連結網址:https://reurl.cc/A11ogZ)


後記:
看見香港反送中運動,回顧318學運,反思臺灣自身的政治狀態。當我們為香港街頭群眾的人身安全感到擔心,質疑警察權力的行使,斥責權力者的霸道與頑固。討論臺灣可以用什麼樣的形式聲援香港,或者以什麼樣的立場,引用什麼樣的法律條文,引渡或是接受香港民眾的同時。是否也要回過頭來,思考臺灣自身的歷史。(哪怕這段歷史才經過幾年而已,也尚未結束)當年(2014)臺灣反服貿學運的發生,政府的處理態度,其實,早已經暗暗顯露專政復辟的跡象,與當前香港相差無幾。

當臺灣不再具有國家意識,自甘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地區。以激情煽動民眾情緒,形塑立場的對立;以經濟至上,將環境破壞與資源分配擱置的權力者們,在權力、階級、勢力遭受挑戰時,恐怕會比香港的官僚們更加焦慮。因為自願丟失的民主,將永遠失去,不會回來;而治理臺灣的權力,又是被專制的他者所賦予,無法自主、身不由己。如何避免不同聲音,降低運動的機會;如何迅速壓制反動的力量,避免事態延燒,持續保有自身的地位,是必然思考的問題。屆時,難保再次戒嚴。

民主制度固然缺乏效率,最終所形塑的共識,不見得是最佳的選擇。但是,持續保有不同的立場,保有話語的權力,卻是民主難以取代的價值。堅守普世的人權價值,思考整體環境的治理態度,是臺灣當前的重要課題。








[法]安妮·華達(1928-2019)

 [法]安妮·華達(1928-2019) 1954 《 短角情事 》 (La Pointe Courte) 1961 《 五點到七點的克萊歐 》 (Cléo de 5 à 7) 1965 《 幸福 》( Le bonheur) 1966(Les créatures) 19...